中国官方统计数字报告,每年因道路交通死亡的人数超过10万,道路伤害达50万起;每5分钟约有一人死亡,每1分钟都会有一人因为交通事故而伤残。每年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达数百亿元。
人口事故率:在所研究的区域内,平均每10万人中一年内发生的事故次数或死亡人数。因用死亡人数作标准,便于比较,所以一般都以死亡人数作统计标准。
车辆事故率:在所研究的区域内,平均每1万辆机动车中一年内的事故次数或死亡人数。
运行事故率:在所研究的区域内,平均每1亿车公里一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次数或死亡人数。
引发因素
1.客观因素
道路、气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发生。
2.车况不佳
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没有及时检查、维修。
3.疏忽大意
当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为观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当。还有当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观想象判断事务或者过高估计自己的技术,过分自信,对前方、左右车辆、行人形态、道路情况等,未判断清楚就盲目通行。
4.操作失误
驾驶车辆的人员技术不熟练,经验不足,缺乏安全行车常识,未掌握复杂道路行车的特点,遇有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发生操作错误。
5.违反规定
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发生。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装载、超员、疲劳驾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原因造成交通违法的交通事故。
参考资料:
交通事故-百度百科
中国官方统计数字报告,每年因道路交通死亡的人数超过10万,道路伤害达50万起;每5分钟约有一人死亡,每1分钟都会有一人因为交通事故而伤残。每年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达数百亿元。
2007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81649人
2007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5.9万起,造成3.7万人死亡、18.9万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5.4亿元。超速行驶仍是机动车肇事的主要原因。
2008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73484人
由于奥运期间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2008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73484人,同比下降10%。
2009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67759人
2009年,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通报,2009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8351起,造成67759人死亡、27512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1亿元。其中,酒后驾驶导致的事故死亡人数降幅明显。
中国官方统计数字报告,每年因道路交通死亡的人数超过10万,道路伤害达50万起;每5分钟约有一人死亡,每1分钟都会有一人因为交通事故而伤残。每年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达数百亿元。
2007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27209起,造成81649人死亡、380442人受伤;
2008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65204起,造成73484人死亡、304919人受伤;
2009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8351起,造成67759人死亡、275125人受伤;
2010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8351起,造成67759人死亡、275125人受伤.
2003年经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667507起,造成104372人死亡、49417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33.7亿元。平均每天约1800起,平均每天死亡280多人。
2004年,全国发生交通事故567753次,死亡99217人,受伤451810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2.7亿元人民币。
2005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比2004年减少67635起,下降13.1%;造成98738人死亡,同比减少8339人,下降7.8%;造成469911人受伤,同比减少10953人,下降2.3%;直接财产损失18.8亿元,同比减少5.1亿元,下降21.2%。万车死亡率为7.6,比2004年减少2.3。
上面说的是官方数据,是报了案的,但是也有很多小问题愿意私了的,就不会显示了。
所以,比楼上知道的数目还要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