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环保局举报电话是多少

2024-11-15 08: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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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石家庄环保局举报电话是12369。

2015年10月20日,石家庄环保局信访举报中心在无极县召开了县(市)、区“12369”建设工作现场会。无极县和鹿泉区环保局经积极运作和协调,在我市率先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

县域环保“12369”热线的开通,有利于将环境信访问题发现在当地、解决在基层、消灭于萌芽状态,有利于减少由环境问题引发的越级上访,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环保事业的发展。

扩展资料

根据环保部统一部署,石家庄市于2015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正式开通“12369”环保微信举报平台。2015年5月18日、19日,石家庄市环境信访举报中心人员按要求参加了环保部组织的“12369”环保微信举报开通准备工作会议。

2015年5月27日下午,国家环保部应急中心冯主任就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对石家庄市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听取了环境保护局相关工作汇报。会后,冯主任对我局微信平台进行了登陆测试,并提出相关要求,我局领导表示一定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拓宽环境信访的“绿色通道”,为我市百姓带来更大的方便。

参考资料:石家庄环境保护局-率先开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

回答2:

石家庄环保局举报电话:12369

地址:体育南大街383-1号世纪佳泰大厦C座  邮编:050023

主要职能

第一: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受国务院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 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第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工作。

第三: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

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向国务院提出新建的各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监督管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第四: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省际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国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第五: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发布;负责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备案工作;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国家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国家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重点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参与编制国家可持续发展纲要。

第六: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审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第七: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国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建立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第八: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国家环境监测网和全国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新闻出版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第九:拟定国家关于全球环境问题基本原则;管理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参与协调重要环境保护国际活动;参加环境保护国际条约谈判;管理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国内履约活动,统一对外联系;

管理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受国务院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负责与环境保护国际组织联系工作。

第十: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核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核承压设备实施安全监督。

第十一:负责总局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组织开展全国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第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石家庄市举报说明

"12369环保举报"网络举报平台主要受理公众对环境污染问题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将由属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理。

一、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建设或其他活动中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恶臭、噪声等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公众可通过本网络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二、对不属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理的事项;依法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或已经进入上述程序的事项;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请求,不予受理。

三、公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时,需提交图片,并附文字说明举报对象及污染情况,以便环保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处理。

四、需要通过语言描述反映污染问题的,对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等有关问题进行咨询的,对所反映污染问题处理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

五、为提高环保网络举报平台的运行效率,请不要重复提交相同的举报信息。

六、提倡实名举报。

七、请使用文明用语举报,对上传不良信息恶意举报的用户,将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参考资料:石家庄环保局-石家庄市举报说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环保局

回答3:

1、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办公室: 031185814936

举报中心:0311-85814305 

地址:体育南大街383-1号世纪佳泰大厦C座。

环境监控中心: 电话:0311-85259898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岭路32号   

2、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环境保护基本制度

(二)负责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配合解决市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全市跨县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三)负责落实全市减排目标。组织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全市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和控制指标,督办、核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

(四)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照国家、省和市规定审查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定全市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

(七)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拟定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

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参与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组织自然资源核算工作。

(八)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负责核辐射项目的审查审批,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发布工作。制订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市级环境监测网和全市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质量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负责推进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工作。组织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全市环境保护科技政策、发展规划。

(十一)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组织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设10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督导、催办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的审核、把关以及全市环境保护综合性会议文件及其他重要材料的起草工作。

规划财务处

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长期计划、城市总体规划、行业发展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等。

政策法规处

拟定全市环境保护政策;负责制定涉及环境保护的其他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以及执法检查工作。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

组织实施全市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全市总量控制计划;考核总量减排情况;负责建设项目总量来源核定工作;负责全市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

环境影响评价处

负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审批;综合管理全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权限划定的区域开发项目,建设项目报告书、表(登记表)的审批,“三同时”管理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等工作;参加组织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业务技术培训。

污染防治处

拟定并实施水体、噪声、光、固体废物、振动、有毒化学品、大气、机动车污染防治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等环境管理制度;组织编制重点流域、区域和有关污染防治规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承办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出口许可等工作。

自然生态保护处

自然生态保护处原称石家庄市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是 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提出新建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对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处

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核辐射项目的审查审批;负责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事宜;对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环境监测与应急处

组织开展环境监测与环境应急业务;调查评估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负责市级环境监测网和全市环境信息网建设;组织拟定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指导、协调调查处理;负责全市环境质量和环境监控平台建设的考核工作。

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负责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拟定环境保护地方性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组织编制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等。

机关党委(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环保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等相关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老干部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老干部服务工作。

参考资料: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联系方式--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回答4: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办公室: 031185814936
举报中心:0311-85814305 体育南大街167号省气象局对面

回答5:

给家具厂油漆行业建议油漆不要按拍风扇把三个墙面设计成斜坡度让水冲漆雾不要那么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