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侵权行为,如何认定商标侵权行为

2024-11-16 00: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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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这类侵权行为可以具体分解为以下四种:(1)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2)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3) 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4) 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第一种行为是假冒行为,其余三种是仿冒行为。假冒注册商标是最严重的侵害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商标法》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管理或者部份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处理。完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回答2:

您好,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 "行为。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

4、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须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

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包括:

1、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或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4、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通过该域名进行有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活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回答3:

(一)恶意伪造、制造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标识亦或销售恶意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这种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销售恶意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2、没有经过商标权所有人认可或者委托而制造其注册商标的标识;3、恶意伪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4、超过商标权所有人给予的权限恶意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二)没有经过注册商标的法定所有人的认可,擅自在相同产品亦或相似产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具体情况涵盖以下四种:1、在相似的商品上采用和他人的注册商标类似的商标;2、在相同商品上采用和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3、在相似性的商品上采用和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4、在相同商品上采用和他人注册商标类似的商标。未经当事人认可采取以上行为,不管是故意或者过失,都构成了对他人注册商标的侵权(三)恶意出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这类属于明知故犯型,销售者明明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却知法犯法,也构成了商标侵权。(四)对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实施的其他侵权行为1、恶意为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人提供仓库储存、物流运输、、藏匿等滋生行为的。此类侵权行为以故意实施为前提条件。2、代销已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的行为。对此种行为采用过错责任的原则。3、在相同的商品上,把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文字或者图形作为商品名称亦或商品装潢使用,并容易造成误认的行为。

回答4:

商标在生活里随处可见,从衣食住行到吃喝拉撒。每天,我们都生活在品牌效应的笼罩之下。而品牌就是通过商标进行注册的,是独此一份的。在我们的生活里,就能看到不少的冒牌货。而这就属于一种假冒注册商标的商标侵权行为。那么,还有什么样的行为是商标侵权呢?
1、在没有经过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下,在同一类型或相近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或相同的商标行为。
2、在没有经过商标所有人的同意前,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产品,投入到市场的行为。此类行为,在理论上被称为“反向假冒”。
3、售卖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第56条第三款:“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此类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售卖者主管明智为必要条件的。
4、假造或未经授权就制造别人注册商标标识,销售假造和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类的侵权行为,包括了“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的其他损害的行为。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包括:
1、在同种或类似产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志,作为产品名称、装潢使用,以此来误导大众的。
2、故意替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隐匿、邮寄、运输、仓储等便利条件的。
3、把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中突出使用,极易让公众产生误导的行为。
4、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同或相似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活动,易对公众产生误导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