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释说,航空保险实际上涉及了两种保险,一种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对象是乘客;另一种是责任保险,保险对象是企业,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在民航客机运营中,不仅是乘客坐飞机有风险,航空公司“开”飞机也同样有风险。因为乘客购买了机票,航空公司作为承运人就负有将乘客安全及时运抵目的地的责任。如果运送途中出现意外,航空公司有责任对乘客所受的损失与伤害进行赔偿。
根据有关规定,航空公司对国内航空运输旅客的最高赔偿金为7万元。通常一架客机上载有一二百名乘客,一旦飞机失事航空公司就要负担上千万元的旅客人身伤害赔偿,对航空公司来说,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航空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责任保险,就是为了分散这一运营风险。
一旦出现对乘客的人身伤害,赔偿责任就由保险公司替航空公司承担了。可见,责任险是航空公司为自己的承运责任购买的保险,并不是替乘客购买的人身险。从乘客的角度讲,无论是航空公司掏钱还是保险公司掏钱,自己应得的赔偿是一分都不会少的。
此外,与财产险不同,人身险还具有多买多赔的特点。比如,一位乘客可以花40元为自己买两份航空人身意外保险,如果遇到空难身故,除了得到航空公司7 万元的责任赔偿外,还将得到保险公司40万元的人身保险赔付。如果在购买航空人身意外保险之外,这位乘客还投保了其他与人身险有关的险种,保险公司也将根据这些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
应该说,航空公司的责任赔偿再加上保险公司的保险赔付,从两方面对乘机者提供了较全面的风险补偿。至于乘飞机买不买保险,买多少保险合适,这要因人而异,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最后的主意还得乘客自己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