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包括民法通则,物权法,债权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消法等。
其难点在于民法和商法的区别。
民法包括民法和商法,主要用于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在学术上有两种观点,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我国现行立法采取“民商合一”的立法观点,认为《民法通则》是民法这个法律部门的基本法,《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等民事、商事法律均属于“大民法”的范畴。但对于我国经历1978年改革开放发展起来的“经济法”,历来有争议,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目前全国人大的主流意见是属于“经济法”,但按照德国、法国、韩国等大陆法系国家,它们也属于大民法的范畴。
民法(Civil law),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民法既包括形式上的民法(即民法典),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规范
广义的民法包括民法总则、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收养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