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驾照科目二、科目三如果不过,允许补考几次?

2024-11-19 09: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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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考驾照科目二、科目三考不过允许补考五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

第四十四条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

第八十八条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回答2:

参加驾考考试都有一次免费补考的机会,可要是补考也没有通过,那就需要交补考费重新补考了。最多有五次考试机会,要是还没有通过那只能重头开始了。

第三十六条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第三十七条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工作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最后,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回答3:

公安部修订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以下简称123号令)文件中规定,驾驶准考证明(科目一)有效期为3年。补考预约间隔时间为十天。

一、 四个科目按顺序分别预约考试,每个科目预约后可以考试一次、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应当重新预约考试。

二、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三年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五次(即:各有十次考试机会)。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

三、 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四)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四)必须在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考试不合格的,可以直接申请补考,之前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成绩有效。

回答4:

回答5:

妈的什么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