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劳社[2003]30号)精神,现就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金计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关于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做好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理顺、转移工作。从2003年4月1日起,凡按规定应当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律由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其养老金由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纳入企业社会保险统一管理。
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由机关事业单位保险转移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后,其2003年4月1日后在机关事业单位参加保险的时间由市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按职工个人同期缴费基数的11%为职工补记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三、从2003年4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待遇时,计算平均缴费指数可追溯其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确定的缴费基数达到4年为止,满4年的不再追溯。
四、其它有关养老保险的问题按青劳社[2003]30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退休手续办理流程为:1、申报申请人已到达退休年龄的当月,向受理窗口提交《企业职工退休申请表》一式3份、《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一式3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近期一寸彩照1张。2、受理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单》;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出具《补正材料通知单》。受理的,通知用人单位提供申请人档案。需要确认首次参保缴费时间的,通知社保经办机构提供首次参保证明。3、确认审核认定申请人出生时间、参保缴费情况,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符合退休条件的确认意见。4、缴费核定退休人员持身份证、退休证到缴费确认窗口,对《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填写的本人社保缴费情况进行确认,采集指纹。其中需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缴费程序办理。由用人单位填报《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增减情况汇总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明细表》。
事业单位外编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怎么办理?
你们单位负责人事管理的科室,都很清楚。因为他们是对接当地社保局的,所以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材料都比较清楚,你直接去问他们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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