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家正常死亡是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的,可以到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死亡证明。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医院才会开具 《死亡医学证明》的。然后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如果是农村一般都是村委会开证明,在医院去世医院开证明,送到殡仪馆火葬殡仪馆开证明,也可以到公安局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