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大学生学费补偿办理手续程序

2024-11-01 19: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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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学费补偿的对象】
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程序和方法】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以下程序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代偿:
(一)【网上报名,打印表格】
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向就读高校递交《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二)【学校审核盖章】
高校对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同《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一起交给学生本人。
(三)【县武装部审核】
高校毕业生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时将《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四)【以下是各级机关的流程了,可以忽略】
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向其发放《应征入伍通知书》,并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等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分别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五)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户籍为本县(市、区)的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寄送至应征入伍毕业生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六)地方高校和中央部门高校应在收到上述材料10个工作日内,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地方高校应征入伍毕业生的材料由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收到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中央部门高校报送的材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和审核工作,确定当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本息的最终名单以及具体金额。
【补偿标准】
(一)国家对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二)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
(三)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回答2:

学费补偿办理手续的流程为:
  1、到毕业生所在的高校领取《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此表也可从网络上下载),学校对毕业生的毕业情况、缴交学费情况等进行审核盖章;
  2、前往毕业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武装部盖章,证明毕业生的参军入伍情况;
  3、持《申请表》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盖章,证明毕业生交纳的学费是否贷款等情况。
  4、将《申请表》交回学校,学校会将《申请表》送交省教育厅、教育部审核,无异常情况,相关学费就会拨到学校,再由学校汇到毕业生相应的银行账户中。

回答3:

毕业大学生没有学费补助。只对在校大学生中途参军,两年后复原继续就读的全免学费,另外,退役复学毕业后3年内参加省高校全国统一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退役士兵参加高考加10分投档,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高考加20分投档;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回答4:

当兵之前你们学校武装部会通知你办理的,按照他们的指示一步一步来就行。具体就是先到学信网上注册报名填好信息打印出来交给学校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