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不要重复交,因为将来你统筹合并所有城市的社保账户的时候,工龄是不能重复计算的。
简单打比方就是,假如2001-2005年你在A城交了社保;2003-2010在B城也交了社保,那么到时候合并的时候,你的工龄也只能计算2001-2010共计10年。2003-2005重复缴社保的部分,社保局也只退给你养老的个人部分,其他的,就白白贡献给国家了。
A城市不要交了,社保待遇只能享受唯一的一份!
A城交的灵活就业社保跟B城交的社保应该不是一个性质的。其实社保只交一份就可以了。比较哪个城市最后得到的实惠多。我个人认为A城的可以不交了。仅代表个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