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全责当然对你是不利的。不过这个交警口头对你说也没有法律效力的,需要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责任认定书上认为你负全责,那么你就要负全责。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是可以构成刑事犯罪的,属于过失犯罪,如果检察机关介入,即使当事人家属表示不追究你的刑事责任也不管用的。要看检察院是不是决定起诉。你虽然同死者生前达成和解,接受你的赔偿,但我认为你并不等于就不需要再赔偿。再赔偿需要看死者的家属是不是同意遵守你们之前的约定,我觉得这个一般不太现实。毕竟对方已经死了,按照法律规定,他可以主张除了医疗费、住院费等之外,还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的。但死亡赔偿金你们至少之前没有约定吧?所以,客观的说,你的情况并不容乐观。从你的追问来看,其实保险公司现在可以帮你赔付一大部分。如果交警部门给你出了责任认定书(书面的),要你负全责,建议你好好配合交警部门,尽快让保险公司走赔付程序,好好安慰死者家属,态度诚恳,即使(我说的是即使)检察院将你公诉了,你前面做的这些都可以成为酌定从轻情节,法院会轻判的。也可以为你争取缓刑等。
这个要看死因鉴定,属于交通事故的就要追究刑事责任,走刑事诉讼程序。你得到对方的谅解,检察院可以不予起诉,完成程序。
责任程度看事故认定书,伤残有伤残的赔偿,死亡有死亡的赔偿。除非双方已经达成一次性赔偿了断的调解协议,对方完全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和其他材料算出具体的赔偿数额,继续追偿。
如果涉嫌交通肇事罪,自然会由公安或检察院立案,但那是刑事责任,不影响上面的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人死了,别说定你全责,只要定你负主要以上责任,都构成交通肇事罪,3年以下。
如果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对方出具谅解书,可以从轻处罚。但是刑事程序肯定要走完,可以争取缓刑。
建议委托律师
在新浪视频里上传的有《交通事故处理实务》,有更详细的解说,你可以百度搜一下。
那要看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