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 屋 租 用 协 议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用事项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坐落于 出租给乙方,乙方对上述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店面做经营使用。
二、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一年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整,以后每年租金按上一年金额递增 。
三、付款方式:房租每 结算一次,每期末应提前七天缴纳下期房租。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 为保证金。合同期满如果不再续租,若乙方无违约责任,甲方应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甲方在房屋租用期间承担下列权责:
1、出租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争议,由甲方处理并承担责任。
2、甲方应将出租前所有水、电等费用结清。
3、甲方如需出卖上述房屋,应提前二个月通知乙方,并负责本期合约期限的履行完成或按违约责任解除合同。
六、乙方在房屋租用期间承担下列权责:
1、乙方无权抵押、转租本店面,租用店面及经营所产生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负责。
2、乙方应爱惜并合理使用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不得擅自拆改。如确需对店面进行装修,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应依约缴纳租金,逾期半个月未缴交,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退还保证金。
4、乙方负责租赁期间该房屋的管理费、水、电、卫生、房产租赁税等费用,逾期未交,由乙方承担责任。合同到期时,乙方应提供最后一次缴费单据供参考。
5、租用期满乙方应按时将房屋交还甲方,并恢复到原先租用时空店的装修状态。乙方如需继续租用上述房屋,应在期满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6、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有违法律或善良风俗的经营活动,如有违反,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因故确需解除协议的,当事人应提前协商。提出解约方应支付对方一个月租金作为补偿。
八、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法院裁决。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名,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 话: 电 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该房屋水电开关、线路完整,门窗整齐;地面铺瓷砖;二楼不锈钢楼梯、围栏。
另配竹梯一部。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