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书编纂体例可以分为内容体例和方法体例两种:从内容上看,史著的编纂自《史记》创“礼”、“乐”、“律”、“历”、“卦禅”、“河渠”、“平准”等“八书”体裁始,后世史家在编纂史书时,虽在项目及名称上有所更改和新增,但体例却已基本确定。从方法上看,史书的编纂体例主要包括编年体、纪传体、国别体、断代史、纪事本末体等。
编年体、纪传体、纪事本末体、典志体、国别体
编年体,纪传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