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付出的是现金(这些现金来自于股东、也可能来自于债权人),只有当公司通过投资收回现金并用于偿还债务或回报于股东时,可谈得上价值创造与增值;企业投资购置设备,期望得到的回报不是账面利润,而是实实在在的现金流,只有现金流才能体现价值;
2.会计的应计制与财务的现金制在观念上存在重大差异(对折旧的处理等);现金是事实,而利润则是计算(且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
现金流量的含义:现金流量指投资项目在其计算期内各项现金流入量与现金流出量的统称。是评价投资方案是否可行时必须事先计算的一个基础性数据。项目投资中的现金是广义的现金,不仅包括各种货币资金,而且包括项目需要投入企业拥有的非货币资源的变现价值(或重置成本),如:一个项目需要使用原有厂房、设备和材料等,则相关的现金流量是它们的变现价值,而不是账面价值。
现金流入量-现金流出量=净现金流量
(1)估算现金流量时注意:
①定义中指的现金流量是增量的概念(即接受或拒绝某个投资方案后,企业总现金流因此发生的变化),也可称为是相关现金流量
现金流出量:指由于采纳某个项目引起的现金支出的增加额
现金流入量:指由于采纳某个项目引起的现金流入的增加额
②估算现金流量时,尽量利用现有会计利润数据
计算现金流量的时候,可以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进行一些调整,使之转化为净现金流量
③估算现金流量时不能考虑沉没成本因素;
沉没成本是指已经发生的不能收回的成本,不属于相关成本,正在评估的项目无论是否采纳,沉没成本都已经发生了,数额的多少不影响投资决策。
④估算现金流量时充分关注机会成本;
机会成本是在决策过程中选择某个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所丧失的潜在收益。属于相关成本
⑤估算现金流量时考虑项目对企业其他部门的影响。
公司采纳某个项目之后,可能会对公司的其他部门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在进行投资决策时也必须将这些影响视为项目的成本和收入。
现金流是如何估算的?
1.投资决策所用的现金流有三层内容:(1)初始现金流出量、(2)营业现金净流量(OCF)、(3)终结现金流量。
2.现金流估算的重点是营业现金净流量,它有两种方法:一是直接法(营业收入—付现成本—所得税);二是间接法(税后净利+折旧)。
3.上述两种方法都有一重要假设,即假定:各期营业收入都是收现收入,或者假定:各期初与期末营业收入所导致的应收账款的净增加额为零,从而保证本期营业收入数与本期收现数相等。
4.在具体估算中,需要考虑收入、付现成本、折旧、税前利润、所得税、税后净利这几个层次,然后计算出营业现金净流量。
5.总的现金流估算,则在时间序列下将初始现金流出、终结现金流入(残值回收或流动资产垫支收回)加入其中,即可确定整个受益期的现金净流量。
6.利用现金流量,考虑资本成本(机会成本)作为折现因素,即可确定长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