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手犯规的定义是,进攻队员在运球或上篮、投篮时防守人员打手。根据FIBA2004年篮球规则,正式的名称是“非法用手”。
现行规则中对打手犯规的判断原则:
一、 用手和(或)手臂接触对方队员 ,用手触及对方队员,本身未必是犯规。 裁判员应判定引起接触的队员是否已经获得了不公正的利益。如果队员引起的接触在任何方面限制对方队员的移动自由,这样的接触是犯规。
二、当防守队员处于防守位置,并且他的手或手臂放置在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身上并保持接触以阻碍他行进,就发生了非法的用手或非法伸展手臂。
三、反复地触及或“戳”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是犯规,因为这可导致粗暴的比赛。
四、在投篮过程中,当球出手后防守队员打手,有身体接触,则视为打手犯规,因为此时进攻和防守的两方角色未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