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按手印也不影响借条的成立和效力。
首先,如果借贷双方签订书面借贷合同,则借贷合同自借贷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时成立;其次,如果双方不是同时签字、盖章的,则借贷合同自在后一方签字、盖章时成立;
所以自然人是否签字是影响合同成立的关键,在签字存在的情况下,手印并非必要。但是在当事人不会或者不能书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按手印的方式,此时按手印与签字有同样的效力。
但是在实践中,律师建议有条件的当事人可以进行签字和按手印同时进行的双重确认。因为,签名是个人自然的书写流露,是个人真实意思的体现,可也有行为人事后不认可他人代签的情况,而按手印虽不易识别,但其确定身份的作用某种程度上可一举定纷争,而且鉴于指纹的唯一性,可以对此申请鉴定,从而厘清事实。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按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当然有效。借条体现的是民间借贷关系,其实质是一种民间借贷合同。
1、双方在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违背社会公德,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就合法、有效成立。
2、按手印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在签字的基础上按手印,只是进一步加强合同效力的等级、维护交易的安全,等于是多了一份证明合同真实性、有效性的证据,并不是借条上一定要有借款人的手印。
1、借条只要有真实的签名或者按手印,都是有效的,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2、签名、盖章、按手印,不是必须要同时具备的,只要有其一即可,但为了保证不差错,多一个更有保障。
可以,只要是本人字迹,都有法律效应
在民法上,签字、按手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借条上没有借款人的手印,但有其签章的,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是要把相关的内容写规范。签名、盖章、按手印,不是必须要同时具备的,只要有其一即可,但为了保证不差错,多一个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