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企业的职工能不能享受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待遇?

2024-12-03 1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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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私有企业的职工符合要求就能享受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待遇。

提前退休条件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3、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扩展资料:

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况:

1、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仍按原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养老金。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或工龄25年以上的人员,如本人自愿,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离岗。在法定退休年龄内,领取离岗时的基本工资,档案工资享受在职人员的增资待遇,到法定退休年龄,一并计算工龄,计发退休费,在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

医疗保险享受原单位待遇,住房公积金以离岗时的标准工资为基数进行交纳。

3、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女性工人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

病退须知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统一由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负责医疗诊断,并出具证明。非指定医院出具的证明一律无效。

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定期审核指定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作出鉴定结论。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暂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1~4)级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提前退休

回答2:

  私有企业的职工符合要求就能享受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待遇。

  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

  特殊工种办理条件:

  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职工,在分别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办理提前退休:

  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必须属于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的范围;

  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

  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的;

  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流程:

  审批表和相关材料统一交市劳动保障局对外办事窗口核准,受理后经核准符合规定办理伤病提前退休条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对职工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在资格初审之后,正式审批之前,对拟退休时间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后无群众举报或提出异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方可核准。

回答3:

可以,只要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当地的政策规定的特殊工种退休的条件,就可以。具体可以到你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社会保险征缴部门办理!

回答4:

一、分别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1、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必须属于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的范围;
2、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
3、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的;
4、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5、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二、提交材料
1、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2、职工档案(能全面反映职工工作简历的材料);
3、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免冠近照半寸相片两张。
三、办理程序
审批表和相关材料统一交市劳动保障局对外办事窗口核准,受理后经核准符合规定办理伤病提前退休条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对职工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在资格初审之后,正式审批之前,对拟退休时间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后无群众举报或提出异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方可核准。

回答5:

本人囯营企业14年特殊工种私人企业10年特殊工种工作工龄32年岁数55岁可以办理退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