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呢? 1、效率优先原则 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应该是效率优先。因为公平与效率总的来说是一致的,所以,实行效率优先原则就意味着是公平的,合理的所谓效率优先原则就是指分配制度、分配政策要以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经济效率为首要目标,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我们必须把效率作为优先考虑的价值目标。 效率优先原则意味着人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实现生产力的发展为目标,这样,效率提高了,生产上去了,社会财富增多了,人们享有的社会公平就更多了,生产力的发展是衡量一切社会进步与否的标准,由于效率属于现实生产力范畴,而公平属于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范畴,因而从效率与公平在社会发展因素的序列中的一般关系来看,效率优先是必然的,兼顾公平是必要的,因而是合理的。人类社会进步的因素中,生产力的作用是巨大的,生产效率的提高推动社会的进步,随着社会由低级向高级的进步和发展,社会公平实现的越来越充分。宏观地看,生产效率越低下,社会公平实现的就越不充分,人们就越缺少自由、民主、公平;反之,生产效率越高,社会财富越丰富,在社会物质文明增强的基础上构建的人类社会秩序就越完善,人们所享有的自由、民主、公平就越充分,能实现自我、完善自我的机会也就越多。为社会创造的财富就越多,产生的效率就越大,所以,在二者的关系中要以效率为先,兼顾公平。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坚持效率优先原则是必然的。我们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根本任务就是解放生产力,消灭剥削和两极分化,最终目的实现共同富裕,生产力的发展必须通过效率的提高,只有生产发展了,效率提高了,才能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达到真正的公平。所以,把效率优先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的提高经济效率,这是社会主义本质所要求的,而且,坚持效率优先原则是公平能够实现的物质基础,只有社会物质丰富,才能增进社会公平,如果效率低下,物质财富严重缺乏,怎样才能实现真正公平呢? 我们曾经过分重视公平而忽视了效率,误以为公平就是分配领域的平均主义,因而在分配上实行了公平的平均,这种公平的薪酬体系造成了什么后果呢?那就是妨碍了效率,结果使人民长期处于贫穷状态,生活在困窘的状态中。没有生产的发展,没有效率,就没有公平赖以实现的物质基础。要以效率为先,只有以效率为先才能提供公平的物质基础,没有效率,公平只是一句空话。 当今,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行社会主义经济市场体制要改变的是我国原有的经济体制中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中,资源的配置是通过国家的行政部门用计划调节的,它导致了我国社会经济运行的低效率,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经济运行以市场为轴心,实行竞争机制和优胜劣汰的法则使生产效率得以提高。如果一个企业效率好,就会发展壮大,如果效率不好,就会日益衰落乃至被淘汰出局。优胜劣汰,适者生存,效率有限原则是符合这一市场经济规律的。 市场经济充满活力,其重要原因就是在竞争中机会公平,效率优先,对于企业来说,在竞争中,在同一市场条件下,效率是决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以应以效率为先,企业在制定发展战略时要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营销战略,在企业内部,要尽可能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充分挖掘人力资源,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效率。企业的效率好,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 兼顾公平的原则 我们坚持效率优先原则,并不否认公平,更不能牺牲公平只顾效率,正确的做法是,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同时,必须兼顾公平,因为只有坚持公平才能够调动效率的创造者,即主体参与创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果主体的努力被社会所认同就能够激发他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反之,不公平会使主体失去工作热情,降低公平效率,所以,只有兼顾公平才能促进效率的提高。而且,公平所反映的秩序的合理性会促进社会整体效率的提高,社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只有个体被认同和肯定,个体才能有效的发挥作用,而整个社会整体才能够处在一种有序的状态下发展,个体间相互协调形成很好的团队精神,能够提高社会整体效率,产生巨大的凝聚力、向心力,创造高效率。 总之,兼顾公平是非常必要的,因为由于种种原因,社会上存在着弱势群体,对这些弱势群体,出于人道主义关怀,政府应当兼顾公平,通过种种措施,如向高收入者征收个人所得税,把这部分资金转移给弱势群体,如发放失业救济金,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帮助失学儿童重返课堂。只有这样,才能使这部分人得到应有的帮助,以获得应有的教育机会和参加职位竞争的机会,挖掘这部分人的潜力,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提高效率。 公平促进效率,有利于效率的实现,效率为公平的实现提供了物质基础,二者是一致的,在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要使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参与竞争,平等的劳动就业机会,在同一起跑线上开始竞争,而个人的分配、收入要与个人所投入的努力达到一种比例上的动态平衡--多劳多得。反对那种小生产者的绝对平均主义的平等观,提倡多劳多得,国家在实施政策时要以效率为先,以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最终目标,但要兼顾公平,国家通过各种办法,用政策加以调节,倾斜于弱势群体,给其以平等的机会参与竞争,参与国家的经济建设。以提高经济效率,总之,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即不能只强调效率忽视了公平,也不能因为公平而不要效率。应该寻求一个公平与效率的最佳契合点,实现效率,促进公平。 回答者: directma - 六级 2009-7-9 09:52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在社会广义初级阶段,由于社会生产力还相对较低,还没有达到按需分配的水平,劳动还是人们谋生的手段而不是生活的第一需要,因此,还需通过效率优先来激发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同时,不能造成收入差距过大,所以要兼顾公平。
效率与公平问题是困扰当前社会的一个难题,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现实问题。效率与公平问题,是困扰当前社会的一个难题。这不但是一个经济学长期争论的理论问题,而且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现实问题。笔者认为,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直接影响着许多具体的实践行为。例如,它直接关系着我国的分配理念和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的整体和谐等等。在我国这样一个具体的环境当中,究竟如何摆好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关系,关乎我们所有人的切身发展和利益获取。这也是我们作为研究生应当予以高度关注与思考的一个重大课题。 当然,对待任何问题都是见仁见智的。一个问题取得一致的结论自然不可能,更何况是像这样一个极难辨明的难题。作为研究生,我们也处于一个摸索求证的过程。所以在下面的论述中,笔者只将自己在阅读这部著作时的一些思考粗略的整理一下,粗线条地予以表述,与魏老师商榷个人看法。笔者认为个人的论述是缺乏条理和系统的,但更加看重对现实问题关注的重要性。 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前,之所以经济发展缓慢,社会整体效率低下,财富积累速度过慢,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处理不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追求经济增长,必须提高效率;保持社会稳定,又要注重公平。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困扰经济学界和政界的一个长久问题。西方经济学,主要是自由主义经济学派坚持的是“效率优先论”。例如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就强调市场机制在经济增长中配置资源的重要性,把与市场作用相联系的效率作为优先考虑的政策目标,效率是实现社会财富快速积累的启动力量。相反,受《正义论》作者、美国著名哲学家约翰·罗尔斯影响的新左派和国家干预学派学者则认为,公平是一种人的“天赋权利”,效率不仅不代表公平,而且来自于不公平,一个国家如果听任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收入无法保证公平分配,社会必然出现两极分化,所以要坚持“公平优先论”,将公平作为优先考虑的政策目标。在两者中间,以研究效率和公平著称的美国经济学家阿瑟·奥肯为代表,提出了“公平与效率折衷论”,认为公平与效率两上政策目标同等重要,没有先后次序,必须兼顾。即如何以最小的不平等获取最大的效率,或以最小的效率损失获得最大的公平。他们认为公平与效率之间虽然有矛盾,但二者相互妥协是可能的,社会只能在效率与公平、机会均等与结果均等之间达成妥协。西方社会经过长期的发展与实践,上述三种理论中,效率和公平兼顾的提法已为多数西方学者和国家所接受,成为主流理论。 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断裂的、畸形的,没有启蒙,没有民主和科学。政治总是压倒经济,政治总是压倒个体的人和整体的社会。我们缺乏的是现代社会理念,公平观念就是现代社会的标志。中国过来需要解决的任务和未来将要长期解决的任务,都是经济的发展,财富的积累,效率的提高至关重要。但是,“至关重要”不等将效率放在公平的前面,不等于将经济的发展用社会牺牲公平做代价。孰轻孰重?无论任何时候都是公平。只有公平,才能保证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实现人的解放;只有公平,才能真正做到和谐社会的构建。 如何才能真正做到重视公平?笔者认为,中国社会进步的过程中,缺少的就是人文精神,所以就会出现了不重视公平的悲剧。我们必须要自我启蒙,要有着对人和社会的终极关怀。这是人文精神,这是现代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
1:大力发展生产力,提高国家收入,增加就业量.2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为我国实现神会工会,形成合理有序的分配格局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证。3:保持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合理比重,保持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合理比重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4:再分配注重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另一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