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事后报警,事故现场不可复原,交警须将车辆暂扣,进行检测勘察,待勘察核实完后再返还车辆及证照。
2.由于有人受伤,涉及赔偿,交警不会轻易定责。
3.按规定交警暂扣车辆和证照均应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但在执行中,往往做不到位,你有事故在身,还不也说他,你说是不是?
建议
1.与保险公司协商,先垫付一部分医疗费用,显示你的诚意和态度,让受害者理解你、谅解你,你将情况与交警沟通,争取拿回证照和车辆。
2.有的地方交警政策水平一般,往往在这个时候拿你一下,你懂的。
3.做好全责的思想准备,主责估计是肯定的。看一下你的保险合同,因为交强险三方医疗费用最高赔偿只有10000元(且不含误工费),老年骨折医疗费用不会太低。如果不够赔偿,有全保约定的项目和内容还可以赔偿。争取自己少赔或不赔偿。事已至此,也只能这样处理。
交通又扣押车辆驾驶证和行车证的权利,一般是发生事故后的十天内,需要做车辆检验的时间除外
1、发生交通事故后,伤者在事后报警是正常的。
2、交通警察在接到报案后,扣留肇事的机动车和驾驶证、行驶证也是按照相关程序规定的。
3、交警违反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是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要向驾驶员出具强制措施的凭证。
可以向交警的上级反映。
您好 你可以去当地的交警大队去咨询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