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2月与前夫离婚,但是9月时被人起诉,说是欠他80万,欠条上所写借款内容注明是工程用款

2024-11-15 15: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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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你前夫所欠债务的的借款时间是什么时候?如果是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且上面写明了是工程款的话对你很不利。由于你前夫下落不明,债务需要有你承担,但是你只有每月3000左右的工资,法院在执行阶段会和单位联系,在预留你生活费的前提下会扣你的工资。

回答2:

易法通解答:
楼主你遇到的问题比较棘手。总的来说对你比较不利。你最好能把前夫找到。或者你有证据证明你老公的工程收入未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就属于他的个人债务,你无义务返还。但是这个举证是非常困难的。建议楼主找专业的律师帮忙。可以拨打
4-0-0-8-5-1-5-6-6-6
或者到易法通网站。

回答3:

你到当地司法局找法律援助中心帮你看看怎么办,他们是不收钱的。当时你们的离婚协议怎么定的,债务是怎么画分的,当时都应该有协议的。如果债务都由你前夫承担的话,只要拿出来就不用怕了。

回答4:

建议申请一下当地的法律援助。

回答5:

那就不还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