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悔也没有用。你们既然签订了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除非符合《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当事人才可以向发法院申请撤销协议。
如果对方认为赔偿协议显失公平或是又出现了新的需要肇事方承担的责任,对方是可以再次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