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招商引资投69800再招商三人是传销。
投资69800赚1040万是新式传销组织:1040阳光工程。其活动方式明显符合拉人头、交纳会员、发展下线牟取非法利益的特征,被确认为传销活动。 从2007年开始,南宁、武汉、合肥、贵阳等地就有这个组织的成员在活动,甚至还建了个官方网站。
2018年10月9日,广西南宁警方调集精干警力180多名,对一起特大传销专案开展集中统一收网行动,共抓获传销人员96名(其中“老总”级人员38人),初步统计,该案涉案人数超过3000人,涉案资金超2亿元人民币。
扩展资料:
血色记忆:2008年10月31日和2009年6月22日的《南国早报》上,分别对此事作了连续性报道。其中2009年的后续报道称:一对贵州亲兄弟在北海市北部湾广场因传销钱财分配产生矛盾,持尖刀斗殴,弟弟被哥哥刺死。
2010年7月,广西北海。夹杂咸味的空气从海边吹向城市。正午,烈日下的闹市区人潮如鲫。红灯闪过,绿灯亮起,蝗虫般的摩托车、三轮车将街心淹没,各种汽笛声和拉客仔的吆喝声响成一片。
40多岁的贵州客老陈骑一辆电动车穿行其中。老陈要去的地方,是位于市中心的北部湾广场。走进广场,老陈指着树荫一角,告诉记者,两年前的一个上午,就是在这里,他的两个贵州籍老乡持刀对砍。两人是兄弟。结果弟弟被当场砍死,哥哥被砍中脖子,用衣服包着伤口逃走。
和老陈一样,两兄弟都是从贵州过来搞“资本运作”的。弟弟姓徐,哥哥姓林,两人是分随父母姓氏的同胞手足。“小弟把大哥忽悠来,钱投进去了,大哥想把钱要回去没拿到,差不多7万-10万元的样子,两个人互相埋怨,小弟就约了大哥到广场决斗。”
6月19日上午,北海市中级法院对这起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宣判,哥哥林凌被判有期徒刑12年。
打击传销,政府态度一直很坚决。中央和自治区领导,无论是从国家利益,从北部湾利益,还是从其他个人利益来讲,都不可能对传销姑息纵容。
北海要建设宜居城市,传销会带来一系列负面问题,会破坏一个地方的经济,有些人会说房子好租了,但这些是短暂利益,是没有远见的。维护好北海的治安环境,政府绝不可能姑息,更不可能谈什么保护和支持,这些所谓的政策都是传销者利用北部湾经济发展的政策来炒作。
参考资料来源:1040阳光工程-百度百科
北部湾招商引资需要69800招商是打着西部大开发旗号的传销,西部大开发是国家战略,二者毫无关系。
一、西部大开发
“西部大开发”是中央政府的一项政策,目的是“把东部沿海地区的剩余经济发展能力,用以提高西部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巩固国防。”2000年1月,国务院成立了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由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担任组长,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担任副组长。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国务院西部开发办于2000年3月正式开始运作。2012年2月,国家发改委官员对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进行解读,明确了战略部署的基本战斗思路。
西部大开发的范围包括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加上湖北省恩施、湖南省湘西、吉林省延边州):重庆直辖市、陕西省、四川省、甘肃省、青海省、云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二、1040工程
何谓“1040工程”?简单说,就是入伙时先交69800元,购买21份、每份3800元的份额,入伙次月,“组织”会退19000元,实际出资额即为50800元。然后你的任务就是发展3个下线,3个下线再分别发展3个下线,当发展到29人的时候,即可晋升为老总,开始每月拿“工资”,直到拿满1040万元,就从“组织”里出局,完成“资本运作”。
“1040”在广西北海曾经活动猖獗,组织者为了迷惑人们,方便拉人头,给其披上了国家战略的光环,鼓吹实际是由中央操盘,在北部湾布局,暗中实施的一个“国家秘密政策”,目的是利用该项目为北部湾吸聚资金,带动北部湾的经济发展,实现中国经济增长的第四极。
对此,多地警方对其进行了打击,媒体也多次报道。
央视: [共同关注]记者调查:揭露“1040阳光工程”大骗局
http://tv.cntv.cn/video/C10318/84d090d983214bbf8c28d805dc23b963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是传销,你自己只需要找三个人,出a1 a2a3a4,第二条线a1a2a3a4.第二条线超出你了,你就出局,拿到你一千万走人,如果第二条线没有你团队厉害,就是第2条线出局,大概就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