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没有出庭按撤诉处理,交的诉讼费能退吗

2024-11-15 19: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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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毕竟已经进入审判程序、已经使用了法院的人力资源等,原告无故不出庭按撤诉处理,由原告承担诉讼费用;若原告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所交纳的诉讼费减半退还。
法律分析
经法院传票传唤,开庭当天原告或其代理人必须到庭参加诉讼,否则应提前向法院提交不参加庭审的理由。不然法院将依法裁定本案按撤诉处理,由原告承担诉讼费用。总结一下,按撤诉处理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必须是案件的原告方,如果是被告方未到庭那么可以缺席审理。第二,必须经传票传唤。也就是说口头传唤,电话通知都是不行的。第三,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无正当理由多指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比如说台风、地震等。当然如果你因为身体原因或者其他原因无法按时到庭的,应当提前跟法官沟通,对于到庭确有困难的,一般法官都会予以理解。
所以,原告在收到法院传票后,一定要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否则将被视为撤诉,并且要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原告应在诉前对相关诉讼知识进行了解,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果出庭确有困难,一定及时和法官沟通,申请延期或者指定代理人参加。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回答2:

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回答3:

原告没有出庭,按撤诉处理交大诉讼费,我又没是不能退的,因为按照正常情况下,你们既然已经决定开庭审理了,而且已经交了相关的诉讼费了,这个时候中途变卦,那么所有的费用都不会退还,因为法院有法院回答制度,一旦进入了这种诉讼的程序以后,如果中途突然变卦,那么所有的费用都只能由里亏的这一方承担,因此,像这一类的诉讼费是不可能退还的

回答4:

起诉费不能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