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不仅可以转移个人的,单位单位缴纳的也会转移一部分。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1、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2、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释义(十一)第十九条【释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人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释义(十一)
“只可以转个人的”是指医疗保险只能转移个人账户。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额转移,单位缴纳部分按缴费基数的12%转移。
不是的,可以转到新的工作单位,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不能转。
辞职了,将社保转移为个人的,由个人缴纳。
把档案转到当地人才中心,办理个人人事代理,个人来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就可以。
养老保险缴费:
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养老保险时,将按照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医疗保险缴费:
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
当然是只能转个人缴纳的部分,单位缴纳的是不能转的。
你好朋友,是这样的:
1.社保转移只能转个人的部分,这个没错。
2.因为单位缴纳的部分是交给社保统筹的,不是交到个人账户的。就是说你现在以及以后任何单位给你交的社保费用都是交给国家的,不是给你的。
3.但是我们领养老金的时候,国家又会从大家统一交的社保统筹金中拿出一部分再发给我们,所以实际上这部分虽然没交到个人账户,但实际上还是给我们自己使用了。只是换了种计算方式。
希望能帮到你,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