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军人身份证号码的注销应该到当地武装部去查询本人的身份证并联系部队,让当地武装部联系部队并销号,或者再迁出去,再销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1、部队:行政介绍信、供给介绍信、组织关系、转业证、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结账。
2、到接收单位报道:(行政介绍信、供给介绍信、组织关系、转业证、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开报到证明。
3、军转办(人事局):开接收单位行政关系、公安分局的入户介绍信。* W5 d# N0 h. @& Q) o
4、接收单位:将军转办开的“行政介绍信和部队开的行政介绍信、供给关系一起交给接收单位→开户口卡内容的证明信。
5、人武部:转业证、一张一寸便装照片办预备役登记,转业证上盖章。
6、公安分局:带军转办(人事局)开的入户介绍信、接收单位开的户口卡证明信、转业证、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配偶户口本、结婚证、家属身份证→开入户通知单。
7、派出所:带军转办开的入户介绍信、接收单位开的户口卡证明信、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公安分局开的入户通知单、转业证、配偶户口本、结婚证、家属身份证到派出所办落户,等身份证
军转干部落户流程
军转干部落户到落户地的公安分局户政科审批开具准迁证第三联。
一、到公安分局户政科需提供的材料:
1、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开具的《 军队转业干部落户行政介绍信》或《自主择业干部落户证明信》原件、复印件
2、军官转业证原件、复印件
3、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原件、复印件或经单位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4、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的单位出具未婚证明)原件、复印件
5、单位抄档证明,抄档内容:姓名、曾用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民族、文化程度、婚姻状况、身高、血型等自然情况证明(自主择业的不要)
6、落户地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和被投靠人页——指配偶父母、子女)如无被投靠人,回原籍落户的需要原户口所在地出具户口注销证明。
7、军转干部本人购房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可直接落户此处。
8、随迁配偶、子女落户的,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程序要求:若申报人不方便到县、市公安局审批的,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在《落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将上述证明材料交户籍窗口,由户籍民警统一上报县、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批。派出所根据县、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批结果办理落户。
建《常住人口登记表》及填写《居民户口簿》的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本内页)。如果申请人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没有注销户口的,户籍警可根据本人提供的证明更改户籍信息内容。
档案中存放的证明材料有:( 1
)复员证复印件(2)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3)军人公民身份证登记表(4)《落户审批表》以上证明材料由派出所存档。
军人身份证只是在军人二代身份证系统里能查询到信息,在全国的人口信息系统里是查询不到的,因为在军人二代证系统里办理的军人身份证的信息属于所在部队里的信息(地址也是部队所在地的地址),能办理军人身份证的人都是户籍注销的人员。你这种情况,只需要在部队管理的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参军时已将户籍注销的证明(原来户籍地派出所也可以开具),只要有这个证明就可以了,至于身份证上的信息,落户的派出所只需要将你的身份证号及个人基本信息录入人口系统就可以落户了。
你拿着你的转业证还有你在部队所得的证书和奖励证明,还有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待业证明去,你家户口本直接去当地派出所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