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理论上有两层意义,1、业主户内移交,2、公共区域交验;
房屋户内交房合同法律意义上是开发商将房屋移交业主,物业公司配合协助办理。
公共区域交验是直接面对物业公司,因物业公司在办理交房时应该已经取得项目规划红线以内公共管理权;
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协议里面应该有“协调开发商、施工方解决各种遗留问题”,所以业内由物业公司协助配合办理交房流程是有意义的!
理论上:开发商交房与物业公司不应该有什么关系
现实操作中:很多开发商已经将交房的工作委托给物业公司代为向业主交房,交房中存在需要整改事项的,由物业公司统计与业主双方确认后交与开发商给予整改。即开发商将本属于本身的责任委托给了物业公司。
一般新开发的房产项目交房时,物业公司要参与交房全过程,从交房之日算起,业主要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
从房子的角度来说,开发商是生产销售商而物业的围绕房子提供服务 服务商。前期的物业管理是开发商委托给物业公司的,后期 的是业委会自行招聘的。
有关系!交了房就收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