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辞职三个月后才能支付工资是否合法?

公司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
2024-11-14 21: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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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该用人单位规定离职3个月后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该单位不向当事人支付工资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该单位支付工资。

针对此类纠纷,劳动者如与单位协商不成,建议尽快整理好相关证据材料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企业与劳动者约定。支付工资的日期一旦确定后,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逾期不支付工资的,则按拖欠工资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之规定,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1年计算;那次,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因此,公司应当支付王先生经济补偿金为8万元。

人社部门的行政处罚

(1)该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会及时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公司,将会作出行政处理或给予行政处罚。

(2)对无故拖欠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社会信用体系向社会公布,并记入相关“黑名单”。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员工工资,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员工工资,数额较大,经有关机关监督后仍不肯支付工资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即企业的银行存款足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不作为,导致劳动者没有按合同或法定应获得劳动报酬的时限。如实行月工资制的,超过20天仍不发放工资的,即构成“不支付”。

一般数额较大的标准为:5千元-1万元。构成该罪的,具体要接受以下处罚:

1、将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造成严重后果的,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造成严重后果”:

(1)造成劳动者或者其被赡养人、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重大疾病无法及时医治或者失学的;

(2)对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使用暴力或者进行暴力威胁的;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劳动合同法十大解读

回答2:

不合法,公司规定离职后第三个月才发工资,违反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扩展资料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条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

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参考资料:人社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回答3:

一、公司规定辞职三个月后才能支付工资是违法的。公司员工辞职,所在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 

二、违反的法规:《劳动合同法》

一、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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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支付工资,要求支付工资方法: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①优点:方式简单。

②缺点:时间需要比较长。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3、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4、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①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

②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回答4:

       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方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拖欠工资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工人辞职,没发的工资应及时发放.你们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并按拖欠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赔偿.这要看你公司的制度了,和你签的合同上都有的,像一般公司要是辞职的话,员工必须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才能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因为员工还有单位的东西未归还,这都是合法的,不知道你的单位是什么类型。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回答5:

  该用人单位规定离职3个月后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