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到的是不是只是自己缴纳的部分?

2024-11-03 14: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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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到的余额是公司和个人缴纳的共同余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提取所有的住房公积金,不分公司和个人缴纳部分,都是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回答2:

是你全部的金额,也就是你查询的金额里面有你自己缴纳的也有公司给你缴纳的,是一起的。如果是提取,你的公积金只会给你留很少一部分作为余款,基本90%以上你都可以提取。前提是你还在继续上班或者说继续缴纳。如果辞职什么的就是全部提取了。

回答3:

不是的,你公司的缴存的也可以提取,你账户里面的都可以查询得到。

回答4:

自己缴纳的部分,公司缴纳的部分都可以显示,有一个明细,你可以查看。最后还会显示你账户里一共有多少余额。

回答5:

查到的是所有的,包括公司给你交的,提取也是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