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损害了你的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生命健康权,你应该提醒他,若他不改,就是知法犯法了。下次发现他这样你可以用录音笔录下来,向校长反映,不行的话写匿名信给教育局或报警,再不行给当地媒体反映。经常性体罚学生是非常严重的,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
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公民享有隐私权。隐私是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想为外界所知的事,他人不得非法探听、传播公民的隐私。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特殊保护。
我国宪法和法律(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由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
以上的大部分是抄自八年级下册的政治书,(抄很久的)你可以借本给你老师看。
= =好吧,我还是觉得像农村现在的孩子都是因为缺少父母在家里弄成的,和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一起,都是年纪大了,教育不了,也不识字,根本就管不了孩子那么多,老师可以和家长好好谈谈,或是和教育局的好好谈谈,就说如果你们坚信我们做老师的怎么怎么体罚学生了,你们可以进行现实卧底查看,还有最大问题就是和学生弄好师生关系哈,听老师你说的,你们学校师生关系太严峻了,不要对学生宠溺,可是不是不要关心哦,比如看到一个学生没有吃午饭,就问问怎么不吃啊?是学校的菜饭不合胃口吗?然后就下次提议和学生一起吃,或是,看到学生有穿的不暖的,可以牺牲自己一点点钱,给学生一个温暖啊,这些都是以感动去抚化学生叛逆的心灵。有的实在是教育不了的,就给与天天关注,天天 找学生谈心,说心里话,把老师自己对他们的心里话说出来,就说老师你们自己压力也很大,教育不好你们。建议学校平时多注重一些以父母在外打工的辛苦来支持学生上学的感动节目,活动。这样也可以感化学生。我们学校在食堂外墙上就弄了《要爱你的妈妈》这六个字。记得当初李阳来我们学校进行英语讲坛的时候都提到,学校就是应该要多提醒现在的学生,不要忘记还在外面打工的父母!嘿嘿,那是高中的时候,现在已经不念书了,看到老师你的帖,我就想到初中的时候,可能即使老师你们在怎么找学生谈心,学生还是不会改变。那就让学生走一回城市生活,让他们体验体验城市生活,或许当他们感到这个社会没有好的上进心,没有好的学历的时候,就会有一种无形的压力促使他们重新好好认识自己,好好学习!只是建议,希望老师你们自己的压力也不要太大 哦!学生老师都要劳逸结合的!!乖咯!!
现在的学生都太朱贵了。。我觉得现在无论是家里还是社会都对孩子太惯了..虽然一定的关心肯定是少不了的。但是过于的迁就未必是件好事....学生打老师应该不会发生吧 呵呵
俗话说得好,想要别人怎么对你,你就要怎么对别人,学生也是一样的,只要你发自内心地关心他们,并且让他们知道,那么他们自然也会爱你。相信我,我是一个学生,这是我内心的想法。没有人会拒绝他人真诚的关心。
只要你没做错事,那就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