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 患者自己能签字吗?

2024-11-02 17: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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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手术同意书,由患者本人签字同意。本人不能签字或者不适宜签字的,由患者的近亲属签字同意(如配偶、父母、子女等)。   

2、手术后果及相关措施未通过上述途径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对手术造成的非医疗需要的损害,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严格来说,手术同意书是否签字与医院是否承担责任之间没有直接关系。即如果医院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没有给患者造成非医疗需要的损害,即使没有患者签字,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院的医疗行为具有过错,即使有患者的签字,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做手术前要求患者家属签字的原因

做手术前要求患者家属签字有法律法规依据,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做手术前要求患者家属签字,这是维护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措施。知情同意权,在医疗和司法实践中可以被理解为在诊疗活动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和其所授权的人,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和其所授权的人,有权知悉患者的病情,并在此基础上对医务人员提出的诊疗计划自愿做出选择的权利。

回答2:

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法律条文就是其字面意思的。做重大手术(比如器官切除)光患者自己同意是不行的,有家属的情况下一定要家属签字。小手术可以自己签字。
就是说患者本人只有不同意做手术的权利,没有决定做手术的权利。单身汉没有家属的也要找朋友做关系人。如果和家属有仇就自认倒霉了。

现在的法律依然受道封建 和一些西 方落后思想的影响。
这条法律就是这样,画虎不象反类犬。受西方思想影响,生命不属于国家,但又摆脱不了传统封建影响,也不属于个人,倒属于家庭了。如果生命属于国家,公立医院可以决定是否给你做手术了,如果属于个人,自己可以决定做不做,而这个法律要求医院、患者、家属三方同意。
西方国@家生命属于个人,只有患者签委托协议书时才将决定权给家属。

如果有一个人双脚严重感染但神智清楚,必须截肢才能生存,如果家属不愿意负担治疗费用和养一个残疾人,家属就可以拒绝截肢手术的签字。如果医院很死板,一定要按条文办事,那么这个病人只能看着自己由脚开始,全身感染最后慢慢死亡……

很荒唐吧? 法律也是要逐渐完善的。所以我们要继续解@放思想了。

回答3:

都是这样的,可以自己签字的,医院临床上就是这样。没有家属的情况下,自己签字有效。也可以家属代签(在有家属的情况下,但是必须征得患者的同意)。

回答4:

可以自己签字的,医院临床上就是这样。没有家属的情况下,自己签字有效。

回答5:

做重大手术(比如器官切除)光患者自己同意是不行的,有家属的情况下一定要家属签字。小手术可以自己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