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后,人不能自理,关于赔偿方面的法律问题。

2024-11-01 23: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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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关于车祸后的赔偿,你可以网上搜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参阅第17条及相关的条款计算和索要赔偿。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回答2:

首先确定责任分成,可以索赔:医疗费、陪人费、后期康复费用、护理工工资,伤者工资收入,精神损害赔偿,父母孩子(老人小孩)赡养,伤残赔付,生活费,养老费用等等,与当地专业处理交通事故的律师及资深汽车险人员沟通下,花小少钱,会有很大的收获。

回答3:

1、要进行交通事故认定;
2、因车祸造成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伙食补助、交通食宿费等;生活不能自理不是依据,要在痊愈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等级确定赔偿费用,这部分除残疾赔偿金外,还包括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及护理费(根据护理等级确定,可在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时同时提出护理等级鉴定);
3、根据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大小,分担损失;这中间要先去掉交强险赔偿的费用,因为交强险的赔偿与责任大小没有关系;
4、可先通过交警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回答4:

事情比较复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回答5:

可以直接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如果对方反对可以直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