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是需要收到二审判决书而且过了上诉期才能开生效证明的。因此你等待判决书收到后再去询问。
生效证明就是指法律文书过了上诉期双方当事人没有上诉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生效证明分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书、裁决书的生效证明及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的生效证明。生效证明是权利人实现法律权益的必要条件之一,在很多时候法律文书不不能得以履行,这就需要权利人去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文书的上诉期过了后,对方当事人没有提起上诉的,权利人即可去制作法律文书的机关办理生效证明,从而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任何法律上的权益需要法律文书生效或者对方当事人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生效后,权利人的权益才得以实现,一般法律文书生效后需要去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必须找到主审法官或书记员办理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的生效证明(劳动仲裁的裁决书找仲裁员或者书记员办理生效证明),生效证明办理好后即可申请强制执行。
1、原则上二审属于终审判决,判决作出后便生效。
2、你还要什么生效证明是怎么回事?
一审判决后,立即生效,如果不上诉,15日后可以申请者执行。
如果上诉就中止执行,等待二审判决。
如果上诉不缴费(或者没有申请法律援助),15天后视同不上诉。
你是不是说一审判下来后,被告不服上诉到二中院,但又没有去交上诉费完全是为了拖延时间,你去一审法院开生效证明也没法开是吧?你这种情况只有再等几天,法律规定被告应当判决之日起15日内上诉,超过15天一审判决就生效,所以你只需要等到一审判决15天后再去开生效证明就可以了。
生效证明?我靠,这是个什么东东啊?拿上你的判决书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就行了,开什么生效证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