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一次能否在申根国多次出入

2024-11-18 12: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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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
1.申根协议国家应在人员流动方面,尤其是在签证方面采取统一的政策规定;
2.申根协议国家决定颁发在申根区域内普遍有效的统一签证;
3.允许一次或二次入境的短期旅行签证,其前提条件是逗留的天数总和在第一次入境后半年内不能超过3个月;
4.在申根签证使用前,各个国家的国别签证应该得到承认;
5.根据申根协议的规定,持有任何一个申根协议成员国有效居留许可证的旅行者,3个月内无需签证可在申根区域内自由旅行。在申根区域外的旅行者,只要持有某申根国家有效的居留许可证和护照,无需办理签证即可前往该申根国家。超过90天的逗留,申请者应根据有关法律及其逗留目的申请国别签证;
6.统一的申根签证应由协议国家的外交和领事部门颁发;
7.原则上说,颁发某申根签证的国家应该是该签证持有者的主要目的地国家,如果有两个目的地国家所停留时间相差无几(精确到小时),则可以由首次入境的国家颁发申根签证;
8.旅行证件的有效期必须长于签证的有效期,该旅行证件必须保证申根国家以外的外国人能够顺利回到自己的国家或进入申根区域外的国家;
9.每个国家都有权决定某人是否有权进入该国,或被拒绝入境,他国颁发的申根签证在另一申根国家使用时将得到限制,但该国必须将有关情况通报其他协议国家;
10.1995年3月26日申根协议首先在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七国生效,七国开始实行申根签证;1997年底,意大利、希腊、奥地利三国相继实施申根签证;自2001年3月25起,芬兰、挪威、冰岛、瑞典、丹麦五国开始颁发申根签证。申根签证成员国至今已发展为25国。

回答2:

可以的

1985年6月4日,由7个欧盟国家在卢森堡的一个小城市申根签署了《申根公约》,该公约于1995年7月正式全面生效,申根公约的成员国亦称“申根国家”或者“申根公约国”,成员国的整体又称“申根区”。申根公约的目的是取消相互之间的边境检查点,并协调对申根区之外的边境控制。即在7个成员国中的六个国家之间取消边境管制,持有任意成员国有效身份证或签证的人可以在所有成员国境内自由流动。根据该协定,旅游者如果持 有其中一国的有效签证即可合法地到所有其他申根国家参观。
目前申根国共有17个,包括德国、法国、意大利、奥地利、希腊、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瑞典、挪威、芬兰、丹麦、冰岛、摩纳哥和安道尔公国。
以上17个申根国家根据申根公约,可以为短期往返访问的外国人签发“申根国统一签证”,得到其中一国的申根签证,可前往其它申根国家访问,无须其它签证。这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学生的日常生活,既可在业余时间自由旅游、打工,也可在将来转入其他国家就业,创造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申根签证”的具体申请规定如下:

1. 只前往某一申根国家,应申办该国的签证。

2. 过境一申根国或几个申根国前往另一申根国,应申办另一申根国(入境国)的签证。

3. 前往几个申根国,应申办主要访问申根国(主访国)或停留时间最长的申根国的签证它申根国带名单的邀请信,在签证申请表停留期限一项中必须将在各申根国停留的时间累加填写。

4. 无法确定主访国时,应申办前往的第一个申根国的签证。

5. 各国颁发签证所需的材料要求不变,必要时受理国可要求提供附加材料。

6. 申根签证不能逐个国家申办,须统一在某一申根国办理。

7. 根据《申根协定》,办妥一国签证可进入其它申根国,被一国拒签意味着被其它申根国拒签。

回答3: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