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后,孩子的父母亲需要给孩子上户口,带着相关证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即可,那么上户口时需要带些什么证件呢?
办理程序: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 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
准备的证明有:
1.计生部门的“准生证”。
2.小孩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
3.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
持以上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一般花不了多长时间即可办理完毕。
注:最好为孩子办理户口快一些,因为一旦丢失某一证件,办理起来就相当麻烦了。
费用大约不到100元,一个月后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
扩展资料:
出生登记
(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持《居民户口簿》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2)超计划生育出生的婴儿户口申报
对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由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对其父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婴儿可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3)非婚生婴儿户口申报
非婚生婴儿可以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一些外省妇女到我省婚配,由于种种原因虽未办理户口迁入和结婚登记手续,但已成事实婚姻,对于她们按计划出生的婴儿,可作特殊情况处理,允许其在父亲户口所在地农村申报户口。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百度百科
办理程序: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2、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要准备的证明有: 1.计生部门的“准生证”。 2.小孩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 3.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 持以上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一般花不了多长时间即可办理完毕。
1. 宝宝出生后,先要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好父母及宝宝的相关信息:名字、单位、身份证号码、宝宝出生日期、性别等,到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登记盖章。
2. 带着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盖过章的生育服务证以及宝宝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到宝宝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宝宝的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
3. 在派出所填写户口申请单,交纳一定的手续费,宝宝的大名就出现在户口本上了。
按照我说的步骤去办理吧。先领取结婚证。再去医院开出生证明,这两个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能在女方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办理一个准生证那就最好了,如果没有准生证的话,虽然是第一胎但是也会比较麻烦,会缴纳一部分罚款的,数额多少各地标准不一,是否有关系是否有熟人也会不一样。
办理好出生证和结婚证后,拿着双方的户口本和结婚证,还有女方户籍地所在村委或者居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还有男方派出所出具的小孩未落户证明,还有父母申请去女方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