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处罚,因为处罚主体不合法。
按照公安部的要求,现在派出所要协管交通管理工作了。只要不是乱罚款,就只有让公安部取消该规定了。
应该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