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是合并口径还是单户了,单户中应付票据的增加是不应该作为现金流量的增减项的(主表),合并因为抵消麻烦,才按照科目余额变动做现金流增减。
经营性应付增加。
国际准则中对这一问题也没有定论,有的说应该是筹资活动,也有的说是经营活动。就我个人来看,更倾向于经营活动,毕竟这一筹资活动时间较短且为经营服务,从应付票据的对手科目来看,也与经营活动更紧密些。供参考!
应该在筹资借款里体现先进的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