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制度程序应当合法,并向劳动者公示,否则是无效的,或对劳动者无约束力,单位不能以此规章制度来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解除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请求二倍于经济补偿的赔偿。
算,无正当理由解除都是违法解除,望采纳,谢谢
1、法院不应要求用人单位证明合法性,合法性法院本身就可以确定,即便要求用人单位证明,也应当是证明合理性。根据你提供的情况来看,劳动合同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才能变更,用人单位的规定本身就是违法的。
2、法院审理有期限的,独任审判为3个月时间,如果转为合议庭审理,可以6个月时间,两种程序都可以延长,一个月不算什么,和法官保持联系,跟进案件进度就好了。
1、法院要求单位出具其规章制度合法性的目的是在于证明其规章制度是由民主程序通过的,如果单位不能证明合法性,则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被法院采纳,没有合法理由解除的,属于违法解除。如果提供证据证明,需要劳动者这一方前去质证。
2、法院审判需要时间,等待一段时间很正常。如果对方在规定期间内无法提供,法院会做出判决,届时通知您领取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