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依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劳动者都能拿到经济补偿,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单位在维持、提高待遇的情况下跟你续签,而你仍不同意续签的。
这项新的补偿的计算开始时间为2008年1月1日,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的情形属于第三种情形,单位应该跟你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续订,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估计是公司不想跟你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因为你已经达到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了,只要公司再跟你续签,那就必须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既然是公司提出不续签的,那就按照劳动法支付你8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你就可以走了,没其他药怎么办的事。
合同到期,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纵横法律网-山东嘉翔律师事务所-孙玉国律师
应当根据你的工作年限,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纵横法律网-山东晟宇律师事务所-杜永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