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私了,是指双方当事人不经过司法程序、协商解决纠纷。刑事案件中较为常见的是刑事和解。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当事人在不起诉案件决定作出之前反悔的,可以另行达成和解。不能另行达成和解的,检察院会依法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 当事人在不起诉决定作出之后反悔的,检察院不撤销原决定,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和解协议已经全部履行,当事人反悔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在这里,我个人想提醒大家的是,作为公民,在作出每个决定前,应当尽量慎重,竟可能避免事后反悔的情况。
人家如果在公安机关要求立案了,要求追究你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了,则如果所花的医疗费多于3万,则你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当赔偿人家已经实际超出3万元部分的医疗、误工费等损失;如果是在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则也是一样的;如果仅仅就民事部分提起了赔偿,则你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民事部分也和上面一样。
别私了了,这样费钱费心,没哪时间跟他们耗下去,既然打了 那就得承受.
建议电话联系我们律师
再打,打到他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