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广告学、工业设计专业录取原则
遵照2012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1)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本科同批次成绩合格;
(2)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
(3)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
(4)英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
(5)不分文理以文化课成绩(高考实考分)排名录取。
最低分12年是435,结合今年艺术生增多的实况,可能会涨到44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