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民收入核算中的缺陷及纠正
通过GDP来衡量国民经济总产出水平,衡量发展的程度,衡量生活水平,是存在缺陷的。
①统计中不完整:1、不包括非市场交易活动,即一部分产品和劳务给漏掉了。例如,家务劳动、自给自足的生产以及个人私自交易等:2、地下经济活动,比如,为了逃避税收而隐瞒其收入的经济活动和被各国法律禁止的具有走私性质的经济活动等所生产出来的产品,是不可能计算到GDP中去的,而这些活动所生产出来的产品也是一国总产出的组成部分。
②国民收入指标不能说明社会为此付出的代价和成本。例如,它无法反映人们的闲暇,无法反映污染程度等。
③国民收入核算把对市场交易活动都包括进来,并不能反映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也无法反映人们从产品和劳务消费中获得的福利状况。例如,赌博盛行,也许GDP很高(如拉斯维加斯),但并不说明该地区的人民过得幸福。
④由于不同国家产品结构和市场价格的差异,两国国民收入指标难以进行精确比较。例如,由于GDP中包含有劳务,两个国家虽然可以拥有相同的GDP,但一个生产粮食,一个生产歌曲,显然,两国的物质生活水平不一样。
纠正方法:
鉴于以上的问题,有经济学家从不同的角度加以修正,提出经济净福利、物质生活质量指数等计算方法和指标。近年来,经济学家试图采用“扩充国民收入账户”来修正国民收入衡量的缺陷。其中一项加项为地下经济,但不是所有的地下经济都是加项,例如,医生、保姆、农民的地下活动应计入加项,而赌博、贩毒等地下经济则不计入。另一个减项为环境的破坏。
简言之,GDP没有直接衡量这些使生活有意义的东西,但它确实衡量了我们的投入能力。
GDP衡量的是一个省或者国家的生产总值,生产总值高说明该国生产能力强,市场消费能力强市场消费潜力大,经济环境好。
而国民收入不能用GDP来衡量,也不能用CPI来衡量。原因很简单少数人不能代表多数人。比如一个人一月消费十万是一个普通人7-8年的消费能力甚至是10年的消费能力。一个企业年产值50亿职工年收入只拿2W-3W。怎么能代表多数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