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主要目标是最大程度地降低心血管并发症发生与死亡的总体危险。基本原则包括:高血压是一种以动脉血压持续升高为特征的进行性“心血管综合征”,常伴有其他危险因素、靶器官损害或临床疾患,需要进行综合干预。抗高血压治疗包括非药物和药物两种方法,大多数患者需长期、甚至终身坚持治疗。定期测量血压;规范治疗,改善治疗依从性,尽可能实现降压达标;坚持长期平稳有效地控制血压。
降压目标:在患者能耐受的情况下,逐步降压达标。一般高血压患者,应将血压(收缩压/舒张压)降至140/90mmHg以下;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的收缩压应控制在150mmHg以下,如能耐受还可进一步降低;伴有肾脏疾病、糖尿病或病情稳定的冠心病的高血压患者治疗更宜个体化,一般可以将血压降至130/80mmHg以下,脑卒中后的高血压患者一般血压目标为<140/90mmHg。处于急性期的冠心病或脑卒中患者,应按照相关指南进行血压管理。
1.非药物治疗
非药物治疗主要指生活方式干预,即去除不利于身体和心理健康的行为和习惯。健康的生活方式,在任何时候,对任何高血压患者(包括正常高值血压),都是有效的治疗方法,可降低血压、控制其他危险因素和临床情况。改善生活方式的主要措施包括:减少钠盐摄入,增加钾盐摄入;控制体重;不吸烟;不过量饮酒;体育运动;减轻精神压力,保持心理平衡。
2.药物治疗
高危、很高危或3级高血压患者,应立即开始降压药物治疗。确诊的2级高血压患者,应考虑开始药物治疗;1级高血压患者,可在生活方式干预数周后,血压仍≥140/90 mmHg时,再开始降压药物治疗。
常用降压药物包括钙通道阻滞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滞剂(ARB)、利尿剂和β受体阻滞剂五类,以及由上述药物组成的固定配比复方制剂。此外,α-受体阻滞剂或其他种类降压药有时亦可应用于某些高血压人群。钙通道阻滞剂、ACEI、ARB、利尿剂和β受体阻滞剂及其低剂量固定复方制剂,均可作为降压治疗的初始用药或长期维持用药,单药或联合治疗。
降压治疗的药物应用应遵循以下4项原则,即小剂量开始,优先选择长效制剂,联合应用及个体化。
(1)小剂量 初始治疗时通常应采用较小的有效治疗剂量,并根据需要,逐步增加剂量。降压药物需要长期或终身应用,药物的安全性和患者的耐受性,重要性不亚于或甚至更胜过药物的疗效。
(2)尽量应用长效制剂 尽可能使用一天一次给药而有持续24小时降压作用的长效药物,以有效控制夜间血压与晨峰血压,更有效预防心脑血管并发症发生。如使用中、短效制剂,则需每天2~3次用药,以达到平稳控制血压。
(3)联合用药 以增加降压效果又不增加不良反应,在低剂量单药治疗疗效不满意时,可以采用两种或多种降压药物联合治疗。事实上,2级以上高血压为达到目标血压常需联合治疗。对血压≥160/100mmHg或中危及以上患者,起始即可采用小剂量两种药联合治疗,或用小剂量固定复方制剂。
(4)个体化 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和耐受性及个人意愿或长期承受能力,选择适合患者的降压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