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先行垫付,由败诉方承担。但案件受理费标准较低,如不涉及财产标的,一般每件100元。原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按《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5条的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收费: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元至30元; (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