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如何办理遗体捐献手续?

2024-11-19 21: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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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各区县红十字会负责本区域遗体捐献宣传动员与登记工作,落实市红十字会制定的相关工作制度。负责信息统计上报;发展并管理遗体捐献志愿者及其组织,开展对遗体捐献登记者生前的关爱、生后的缅怀、纪念等活动。

第六条 遗体(角膜)捐献登记工作流程
一、上海市居民自愿捐献遗体(角膜)的,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就近的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他人办理,则需携带委托书及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对于年老、行动不便者,工作人员或志愿者可提供上门服务。
二、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市红十字会制定的遗体(角膜)捐献须知向登记者详细介绍遗体(角膜)捐献的有关内容。
三、登记机构应向登记者发放由市红十字会印制的《上海市遗体捐献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按要求指导填写,并加盖登记专用章(专用章印模见附件3)。
四、《登记表》一份由登记机构留存归档,一份在十个工作日内寄遗体捐献(角膜)接受机构,一份交登记者保存。遗体捐献同时角膜捐献用于临床移植的,还应将《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寄红十字眼库。

回答2:

在红十字会进行了遗体捐献登记,还要满足其它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