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责任。因此,监护人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第18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监护人原则上不负责任。
儿童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他的监护人就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