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
2.房屋质量评估应找专业机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
3. 房屋质量争议当事人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评估报告。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时,法院将在评估机构中指定。对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报告,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评估机构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对于评估机构的监督也将加强,确保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
不同情况的处理方式也是不同的,主要有以下三种解决办法:
(一)找开发商协商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质量关系通过《商品房购销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来约束,如果购房者因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应由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
(二)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
(三)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
向电视台投诉....... 朋友有碰到过这样问题...向职能部门投诉人家置之不理...只好向电视台投诉...虽没有彻底解决问题但至少人家愿意理他了给说法了.....
你所说得这样的问题,假若是预制板房顶,这个叫“顺板缝”,不属于质量问题,属于技术问题,顶板抹灰的时候,网片没有铺好。所以,就在两块水泥板之间,出现一条通缝。
如果你家的房子在保修期内,应该由施工单位进行保修,你可以和开发商进行联系,由开发商对渗水部位进行维修.
如果开发商不肯承担保修责任,你可以向当地建设局投诉,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是12315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第五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