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新闻“听”的口语化特征决定了电视新闻文字稿在撰写的过程中,与报纸新闻稿不同;而须有广播新闻稿之突出特点,即口语化,播音员面向观众直接口播新闻内容。正因如此,人们形象地把电视比喻为“窗口”和“讲坛”,站在这一“窗口”或叫“讲坛”“讲学”的就是我们的播音员。所以,我们的电视新闻稿犹如一篇篇“教案”。这些文字稿(教案)要让播音员(教师)传授给观众(学生),不浅显明了、采用群众易于接受的大众化语言怎么行呢?不然,既妨碍观众“听”,也妨碍观众“看”,达不到预期的收视效果。这说明写稿应看对象,要根据受众谋篇布局。如对同一内容的报道,电视新闻稿与报纸新闻稿的撰写是有区别的,试比较下面两段文字。
报纸体:“我们这次洽谈会,来的人非常多,对我们来讲出乎预料,虽然谈成不多,但是我们也感到非常高兴。”洽谈会负责人7月10日对我们说。
电视体:7月10号,洽谈会负责人对记者说,这次洽谈会来的人非常多,出乎他的预料,虽然谈成的不多,但他也非常高兴。
可以看出,同是文字形式,但电视新闻稿毕竟不是给人看的,而是要让播音员去说的。既然它的目的是说的、是让人听的,那么它必须直截了当地把内容表达出来。同时,要求语言比较简短,适合播音员配音;其次是应尽量采用口头语言,以适应受众的听觉习惯。这正是电视稿与报纸稿在语言风格上的差异。
电视的需要用演讲稿的形式,注重让人一听就懂,而报纸要有一定的文学价值,而且文章有可读性,标题要够吸引人的
大概就是这样的
电视新闻要主持人念出来,注意不要用书面语言,而报纸新闻稿就没有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