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双方打架,都是轻微伤,派出所会怎样处理.

2024-11-01 05: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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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派出所在实际工作中对这种案子的处理总的说有两种:一是调节解决,二是依法处理,你的情况倾向于第一种。处理的大体过程是:打架--发生伤害--到派出所--开具指定医院就诊证明--就医(自己掏钱啊,回头要是对方拘留了可没人给你报销,如果想走调解路线,就可以多花些钱,对方是要赔付你医疗费用的)--将医生开出的诊断证明带回派出所--持派出所开具的文书到分局法医鉴定中心--回所里做笔录--派出所到法医鉴定中心取回鉴定结论--根据你的意见进行调解或对嫌疑人进行拘留处理。 需要说明的是公安机关的调解是一次性的,也就是你看病花多少钱就陪你多少钱,在此基础上你可以适度索要误工费和营养费,索要所谓的精神损失费是不受支持的,而且一经调解,今后就不得再就此案发生纠纷,是否有后遗症,派出所不再进行调解,需要到法院提起诉讼。 对殴打他人的处理:你打我一拳,只要承认你确实打我了,没伤也能拘留你,一般是5天以下,所以你以后别随便动手打人了啊,切记;一般的皮外伤、肋骨骨折等都是轻微伤,治安拘留5-15天;轻伤以上是刑事拘留,最长3个月,在此期间等待法院宣判,你的牢狱生活或长或短的就开始了...补充一句,半年内如果有两次以上殴打他人,第一次进行拘留,第二次就要进行劳动教养了,到时候别后悔啊,搞不好你一年半年都回不了家呢,媳妇儿都得和人家跑了...
  从你的情况来看,对方有过错在先,你们在互殴过程中打伤对方有制止对方实施违法行为的成分在里面(别当着民警说什么正当防卫,露怯)一般是不能处理你的,就是送去看守所也不会收的,所以最好多要他们点儿钱是你最好的解决方法,但是关键就是你没看病,没有诊断证明就没法做法医鉴定,而我上面已经提过了,派出所和法院在经济赔偿上不支持所谓精神损失费,主要就是依据看病的医疗收费收据,所以这次只能算你们赶上倒霉事了。

回答2:

做出行政处罚裁决是根据打架的起因,动手的情况,双方的伤情等综合因素考虑的,因你所提供的材料较少,无法做出是否合理的判读。故如你认为裁决不公可到做出处罚的上级公安机关进行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