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2024-11-04 23: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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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申请转学应具备的条件:学生有下列原因之一,可准予在公办学校之间转学:全家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在本县(市)区内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且路途较远不能在原校学习。

 申请转学应准备的材料: 小学、初中县(市)区内部转学: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

转学联系单一式二份,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交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单开具正式转学证明。

 市区小学五、六年级小学生转学,其转学联系单需经我局学校教育处审核,同意后,转出学校方可开出转学证明。 市区初中转学学区仍按我局划定的初中转学包干区。

 小学、初中跨县(市)区转学: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开出同意接收证明;转出学校凭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开具转学证明,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

扩展资料: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通知》明确,不应将学生之前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

为顺应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就学的政策变化,中小学学籍系统将增加居住证管理和统计分析功能。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学籍系统) 自2014年全国联网试运行以来,各地全面应用于学籍管理业务。教育部强调,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前提条件。

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不应将学生之前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

原来已建学籍的,应通过学籍系统为其转接学籍;原来没建学籍的,应通过查重程序后为其新建学籍。

学籍系统或数据传输出现故障等特殊情况时,可根据家长要求先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学,线下流程完成后,学生即视为在校生,之后再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转接,实现“人籍一致”,最终审核以学籍系统的信息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学籍不得作为入学和转学的必要条件

回答2:

转学条件: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准予转学:


1、学生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或在本区县内跨学区、乡(镇)迁移的;


2、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全家居住地跨省、市、区县迁移(不含省辖市中心城区之间迁移)的;


3、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等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扩展资料

转学需要注意问题:


1、不频繁转学:一般情况下,最好不要给孩子转学,孩子在一个学校有了固定的伙伴,到了一个新的学校,会需要很长的时间去适应,有的适应不了,会严重影响学生的心情和学习成绩,所以最好在小学阶段不要给孩子频繁转学。


2、要征求孩子的意见:父母打算给孩子转学时,最好是征求一下孩子的意见,不要擅自做主,自己认为给孩子换个好的学校,就是为孩子着想,万一孩子不领情,不理解,那反而会弄巧成拙,所以问问孩子是否想转学很重要。


3、看看孩子成绩:转学一般都是为了让孩子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好的学习成绩,如果孩子成绩特别差或者特别好的情况下,那就不要给孩子转学了。

参考资料来源:沭阳县人民政府-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

回答3:

转学对象:

因家庭居住地和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变化或者其它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学生。(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当然不排除你关系过硬;学生休学期间不能办理转学。)

转学时间:

转学一般以学年为期限。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开学前一周内办理。

转学程序:

1、家长向要求转出学校和申请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双方学校同意。

2、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转出学校向申请转入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经回执同意后开具转学证明。

3、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有关档案。

4、转入学校在开学三周内持学生转学材料向教育局申请学籍。

5、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若转入学校学额已满,应及时报告教育局,由教育局就近安排学生。

6、学校对转入学生的转学证明和转出学生的转学证书存根,每学期应整理成册,并列档保管。名单报教育局备案。

转学材料:

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转学证明、义务教育卡、学籍卡、体检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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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一个家长在杭州办理小学转学的切身体验。

今年刚给孩子办了办学手续,所以情况比较清楚。首先转学是不管学区不学区的,关键是转入的学校要肯接收。我的孩子当时是从别的学区转回到自己家边上。先找要转入的学校联系,学校一般会接受予报名,可能还要进行一番考试,如果同意转入,要接入的学校会发给你一张转学籍的表(一式四份),接收学校签字盖章,然后你到要转出的学校办理办学手续:首先需要在转出学校将孩子的学籍档案、健康档案拿好,并在一式四份的表上转出学校一栏签字盖章,再到转出学校所在区教育局签字盖章,再到转入学校所在区教育局签字盖章,再回到转入学校将盖好四个章的表和孩子的档案一并交给学校就好了。

整个过程其实后面的都是形式上的东西,跑腿就行了。最主要是第一关,你这个年级有空的名额(学校每个班学生的数量还是有限制的),且学校要肯收。必要的关系还是要托的。当时我的孩子转时由于要求转入的学生太多,学校还组织了一场考试,择优录取的。另外,一旦学校同意转入,可能还要交一笔费用的。

回答4:

申请转学应具备的条件:学生有下列原因之一,可准予在公办学校之间转学:全家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在本县(市)区内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且路途较远不能在原校学习。 6、申请转学应准备的材料: 小学、初中县(市)区内部转学: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转学联系单一式二份,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交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单开具正式转学证明。 市区小学五、六年级小学生转学,其转学联系单需经我局学校教育处审核,同意后,转出学校方可开出转学证明。 市区初中转学学区仍按我局划定的初中转学包干区。 小学、初中跨县(市)区转学: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开出同意接收证明;转出学校凭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开具转学证明,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 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将转学情况记入学生转学情况登记表。 因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但学生或其监护人未提出转学要求,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得拒收本施教区内手续完备的正常转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转学一律不得进行入学考试,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转学时,学生登记表由转出学校密封后由学生或监护人带走,学校留存复印件。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登记表。休学、处分等证明存根的复印件作为学生登记表的附件一并密封。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休学期满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学生中途从公办学校转入民办学校就读,需在寒、暑假办理转学手续。原就读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应予支持。 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学至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中途转入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 民办学校之间的学生相互转学须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教育行政部门重新编制学籍号。

回答5:

小学转学需要证件主要是转学单和接收单。转学流程:一、由现在就读的学校开出同意转出的条(有专用单);二、凭上单到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开出接收单。三、到转入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报案在接收单上盖章。四、凭转入学校的接收单(有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到现在就读的学校开出转学证。五、到现在就读的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在转学证上盖章。六、凭转学单到转入学校报到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