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和分公司签订,工资由总公司支付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社保,个税由地方支付,就有一定风险了,不知道你所说的这个第三方支付(社保办理)是以什么单位名义办理的,如果是以总公司名义办理,就没有多大风险。
社保和个人所得税,可以委托第三方代缴,但是手续是员工负责,还是公司负责。这个就必须搞清楚,劳动者要及时与公司沟通,如果是劳动者本人支付,那么必须反映到劳动局、工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如果分公司和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个人,是没有关系的
可以告的,只要你在公司上班,就等于说是跟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